新闻快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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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利与法国驻华大使馆达成合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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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五一”假期全国重点零售和餐饮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6.8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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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龙虾批发价跌破10元/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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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就严禁制售“特供酒”公开征求意见 |
伊利与法国驻华大使馆达成合作
5月9日,伊利集团与法国驻华大使馆北京法国文化中心共同举办以“伊利与你 律动法兰西”为主题的中法文化之春合作官宣发布会,正式宣布伊利成为“中法文化之春中法建交60周年特别呈现赞助商”。近期,伊利将携手消费者参与北京法国文化中心举办的夏至音乐日活动,用音乐旋律架起中法文化交流的桥梁,为中法文化交流谱写绚丽新篇章。法国驻华公使衔参赞裴国良,伊利集团执行总裁刘春喜等出席了发布会。
来源:乳业时报
伊利集团执行总裁刘春喜在活动上发言,他表示,伊利是全球乳业的领军企业,一直积极携手全球合作伙伴建设“全球健康生态圈”,助力“让世界共享健康”的梦想成为现实。在推进国际化的进程中,伊利也在积极推动国际文化交流。今年,伊利将与法国驻华大使馆北京法国文化中心通力合作,为大家呈现更加精彩的夏至音乐日,点燃大家的盛夏激情,让更多年轻人产生文化共鸣。同时,伊利作为2024年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官方乳制品,将以体育为媒,用文化活动促进中法人民增进彼此了解,感受不同文化的独特魅力。
法国驻华公使衔参赞裴国良在活动上发言,他表示,感谢伊利对“中法文化之春”项目的大力支持及对中法文化交流作出的贡献,让更多的中国观众了解和欣赏丰富多彩的当代法国文化。2024年是中法建交60周年,也正值法中文化旅游年,因此“中法建交60周年特别呈现”版的中法文化之春将倍加精彩纷呈。与伊利合作的夏至音乐日是中法文化之春人气最高的文化交流项目。今年盛夏,一系列免费的中法音乐会将接力演出,多支中法乐队将一起为中国大众带来精彩纷呈的音乐体验。
信息来源:乳业时报
“五一”假期全国重点零售和餐饮企业
销售额同比增长6.8%
据商务部商务大数据监测,2024年“五一”假期,全国重点零售和餐饮企业销售额比去年同期(2023年4月29日至5月3日)增长6.8%。
来源:新零售会客室
数据显示,“五一”假期,36个大中城市重点商圈客流量同比增长15.1%。商品消费方面,各地开展以旧换新系列活动,带动大宗消费稳步增长。商务部重点监测零售企业汽车、家电、家具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4.8%、7.9%和4.6%。线上消费较快增长,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5.8%。服务消费方面,商务部重点监测餐饮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7.1%,部分电商平台住宿销售额同比增长6%。
市场供应方面,生活必需品供应总体充足,价格基本平稳。全国200家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粮油、肉类、禽蛋、蔬果库存充足,粮油、猪牛羊肉、鸡蛋、水果平均批发价格与节前基本持平,蔬菜价格上涨0.4%。
信息来源:新零售会客室
小龙虾批发价跌破10元/斤
据报道,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,目前,湖北、江苏等小龙虾产地的普通小龙虾批发价已经跌破10元/斤。“目前在售的都是养殖小龙虾,小青批发价为8元/斤,中青为12元/斤,大青为28元/斤。现在价格已经非常低了。4月初小青的价格还在20多块钱一斤,一个月的时间,价格跌了七成左右。”湖北荆州小龙虾批发商李海(化名)对记者表示。
来源:新华财经网
据李海介绍,现在已经到了小龙虾旺季,下游消费也火起来了。订单来自全国各地,50斤起发,不需要中转的地方可以免邮费。如果需要中转,第一站的邮费可以免,剩下的周转费用要自行承担,一般也就几十元。“最远卖到了新疆和广东,现在价格便宜,批发很合适。”李海对记者表示。
从零售端看,记者走访了北京多个生鲜超市发现,小龙虾零售价相比月初明显下降,但价格普遍仍在20元/斤至35元/斤。
“小青小龙虾现在卖100块钱4斤,前段时间卖30多块钱一斤。现在价格便宜了,很多人买,我们也进了很多。之前只有一个柜台卖小龙虾,现在增加到了4个。过段时间预计还会便宜。”北京一家超市负责人告诉记者。
另据报道,4月24日,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中心信息员张飘逸告诉记者,自今年2月少量小龙虾入市以来,市场销量逐渐攀升,目前日销量已达25至30吨,预计5月和6月将迎来销售高峰。张飘逸表示,与上个月相比,目前小龙虾价格已经大幅下跌,中虾价格从最高的40元一斤降至现在的15元左右一斤,可以说是“腰斩”。他解释称,这种价格变动属于正常的市场规律,每年小龙虾价格都会随着上市量的增加而逐渐下降。
张飘逸还指出,今年合肥小龙虾价格下跌的原因主要是市场消费需求不高,同时合肥周边养殖规模扩大,供应量上升。他预计,小龙虾价格现在已经基本跌到正常区间,后续可能会有小幅度下跌,但下跌空间已经不大。
信息来源:新华财经网
市场监管总局就严禁制售“特供酒”
公开征求意见
5月7日,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,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,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,督促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,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通知公告精神,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“特供酒”的公告(征求意见稿)》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来源:法治复兴号
根据《征求意见稿》,严禁生产含有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;严禁销售含有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;严禁餐饮单位经营含有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;严禁借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推销酒类商品,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。
此外,《征求意见稿》还提出,严禁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含有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;严禁印刷企业印刷含有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、包装、装潢、酒瓶标签贴纸。
目前,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,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今年6月6日。
信息来源:法治复兴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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